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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序机构
联系人:李老师 女士 (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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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21-60340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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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5800609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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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嘉兴人才计划 |
扶持政策
1、经认定,对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嘉兴创业的嘉兴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财政一次性给予100—3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对研发性项目,项目落户地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工作场所,三年内免收租金。对企业创办后三年内所得税形成的地方财政收入部分,全额奖励给企业用于研发或扩大生产。
2、嘉兴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年薪在10万元以上的,其个人所得税形成的地方财政收入,三年内全额奖励给个人。
3、市政府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按照《嘉兴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嘉政办发[2009]107号)文件规定,引导创投企业对嘉兴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成立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进行投资。
4、嘉兴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在市本级创办企业,对符合贷款企业基本条件的,由市财政局和市经贸委推荐,通过商业银行给予无担保信用贷款。
5、鼓励海内外留学人员协会(联合会)、猎头公司等参与创业创新领军人才的推介工作,对在推介(引荐)中取得成效的组织或个人给予3—10万元的奖励。
6、嘉兴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在我市购买首套住房,财政给予50%的购房补助,*高为30万元。
7、嘉兴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未购买住房的,项目落户地提供100平方米左右的周转房或申请人才公寓解决,财政给予三年周转房租金补贴。
8、嘉兴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和重点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在医疗保健方面享受照顾。妥善安排家属就业、子女就学。畅通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引进绿色通道。
9、列入中央和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同时享受中央和省的相关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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